“我室已经收到六届区委第四轮巡察被巡单位的整改方案,我们将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和被巡单位的对应整改措施制定监督清单,并请巡察办协调人员共同组成督查组,加强对被巡单位的监督走访。”日前,银海区委巡察办收到了该区纪委监委党风室的监督计划。
近年以来,银海区通过建立健全巡前协作、巡中协作、成果运用协作、整改监督协作等机制,厘清巡纪职责分工,
积极探索“巡纪”贯通机制,持续深化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的贯通协调,凝聚监督合力实现全程联动,有效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每轮巡察开始前,银海区委巡察办加强与纪委监委案管、信访等相关室对接,协调提供书面材料或当面向巡察组通报情况,将被巡察单位领导干部重大事项、信访举报、线索处置情况,以及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状况等向巡察组通报,并选派纪委监委业务骨干充实巡察力量,通过巡前信息互联互通、共用共享业务和统筹分配优势人力资源,提高巡察组发现问题线索能力,助力巡察组在最短时间内摸清情况、找准症结,精准发力。
巡察过程中,巡察组发现重大问题时,提请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和相关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提前介入,开展会商研判,并根据会商结果及时报领导小组批准,通过“边巡边移、边巡边查”的方式,形成完整高效的工作链条。今年3月,银海区纪委监委根据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查处了某镇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的问题。该干部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在工程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过程中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导致不符合标准的项目通过验收并获得相应工程款。该干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巡察结束后,由派驻纪检监察组牵头,组建巡察整改指导督导工作专班,在集中整改期间通过定期会商、跟踪督办、沟通联络等方式指导制定整改方案、开展巡察整改、建立台账等,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同时,由区纪委监委牵头,联合组织、宣传、巡察等部门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报告进行联审,将审核意见反馈被巡察单位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集中整改结束后,由区委巡察组牵头,从纪检、巡察等6个部门抽调人员组建评估小组,通过“六方联动”,采取“听、查、访、谈、测”的方式,对整改情况作出综合分析研判,量化打分,并将评估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发挥绩效考评“指挥棒”作用,提升被巡单位担当整改责任的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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