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1至2013年度福成镇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监管制度不完善,该镇时任分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副镇长孙敬昭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使用农村危房改造户的危改补助资金955.98万元,并从中贪污128万多元,最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为汲取教训,引以为戒,2016年,福成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通过六措并举,筑起了拒腐防线,确保资金规范管理、造福于民。
一、加强廉政教育,构筑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全市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推进会后,该镇党委政府迅速传达,先后召开党委会、全镇干部大会,层层传达会议精神。同时认真开展了讨论研究,针对孙敬昭案暴露出来的制度管理漏洞,结合实际制订《福成镇村镇规划建设站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工作制度》《福成镇村镇规划建设站反腐倡廉规定》和《福成镇村镇规划建设站责任追究制度》,使廉政风险问题做到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控制,做到防范于未然。
二、加强信息公开,确保群众掌握危房改造政策。该镇把政策宣传作为“阳光危改”建设的重要环节,在全镇22个村(社区)设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告示牌,并利用村务公开栏,设立农村危改宣传栏,公开危改工作流程、政策标准、公开举报电话、公开受理单位,公开指标分配及资金发放情况;印发宣传单2000份、扶贫手册500本、组织全镇98名扶贫工作队员进村入户宣传农村危改政策,让群众清楚危房改造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加强审核把关,确保危改政策真正惠及于贫。在确定危房改造对象上,该镇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制度》,实行“阳光”操作,严格按照“群众申请、村民评议、村委审核、镇政府审批、签订协议”等程序进行。为防止申请对象“鱼目混珠”,该镇对改造资格认定环节严格把关,由各村挂点领导全程参与,带领村建站、驻村工作组工作人员逐户进行核查,核实、申报工作环节经办人员必须签字确认,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改造对象一户不虚,使贫困家庭真正受益。
四、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危改补助资金阳光规范运行。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发放补助资金,坚持专款专户、专账、专管、专用原则,对农户个人的直接补贴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严禁镇村干部直接接触和代领代办农户建房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