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三公”开支专项检查。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建立《银海区“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检查制度》,切实加强全区“三公”经费的使用管理。与财政局、审计局联合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各部门、各单位“三公经费”等支出是否真实、合规、公开,是否达到下降指标要求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单位16个,发现问题45个,立案查处1人。
二是进一步深入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通过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活动,对银海区全区公务车辆进行统计造册,对目前11辆租用超标车进行封存或者退回处理,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违规借用、租用车辆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严格按照中央要求,启动公车改革工作,成立公车改革领导小组,积极推进全区公车改革工作。
三是强力推进公务用房专项治理工作。区四家班子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并以身作则,率先带头整改;各单位立即行动,在原来整改的基础上加大力度,采用以大调小、合并办公、隔墙处理等方式进行整改,并按要求统一制作了门牌及办公人员台牌。全区共清理腾退超标办公室38间,腾退面积 1103 平方米,调整超标办公室37间,调整面积633 平方米。
四是认真开展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采取专人负责方式,先后开展了“整治党员干部纵酒行为”、“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基层领导干部‘走读’”、“党员干部参与赌博行为”等专项治理工作,进行5次明察暗访,各单位建立健全了24项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